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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市城乡规划局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市政类Ⅱ)

一、事项名称: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事项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通过)。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09年9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3、《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1号,2006年9月15日发布)。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发[2009]30号,2009年8月20日发布)。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6、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各项详细规划及其他规划编制成果。
7、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四、受理机构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1、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
2、符合城乡规划
3、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
4、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申请材料
情况一:道路(12米以下)报建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
(2)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
(3)规划设计条件书;
(4)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和方案审查意见书;
(6)省(市)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原件和经建委审定并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各一套;
(7)施工图2套、电子文件1份(其中一套由道路建设业主及道路建设指挥部盖章);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
(9)设计条件书要求的其他资料。
情况二:与道路(12米以下)同步实施的市政管线报建
(1)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
   (2)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
   (4)道路管线综合图2套及其电子文件,其中1套由道路建设业主盖章。
   情况三:12米宽以下道路的道口、小区内管网及其梯口报建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
(2)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
(3)规划设计条件书;
(4)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及管网综合;(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调查红线图(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已盖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
(6)规划依据图;
(7)设计条件书要求的其他资料。
 
案卷电子化相应格式要求:
 
XA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市政类Ⅱ)
情况一:道路(12米以下)报建
(1)  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
(2)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3)  规划设计条件书(扫描图片);
(4)  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5)  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扫描图片);
(6)  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和方案审查意见书(扫描图片);
(7)  省(市)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原件和经建委审定并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各一套(扫描图片);
(8)  施工图2套、电子文件1份(其中一套由道路建设业主及道路建设指挥部盖章)(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DOC文档);
(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扫描图片);
(10)  设计条件书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图片)。
情况二:与道路(12米以下)同步实施的市政管线报建
(1)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2)  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3)  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扫描图片);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5)  道路管线综合图2套及其电子文件,其中1套由道路建设业主盖章(扫描图片和DWG格式CAD文件);
(6)  其他相关资料(要求取得的相关批复、协议和承诺等)(扫描图片)。
情况三:12米宽以下道路的道口、小区内管网及其梯口报建
(1)  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扫描图片或相应的.DOC文档);
(2)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3)  规划设计条件书(扫描图片或相应的.DOC文档);
(4)  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及管网综合(复印件)(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5)  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扫描图片);
(6)  调查红线图(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已盖章)(扫描图片);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扫描图片);
(8)  规划依据图(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9)  设计条件书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图片)。
XB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市政规划设计要点)
情况一:道路、桥梁及其附属管线、轨道、铁路报建
(1)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2)  立项批复(扫描图片);
(3)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4)  1:500地形图(标明拟建道路或桥梁位置)或带地形的方案图(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5)  规划依据图及附件、电子文件(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DOC文档);
注:与道路同步实施的市政管线报建直接进入核发许可证阶段;
(6)  其他相关资料(要求取得的相关批复、协议和承诺等)(扫描图片)。
情况二:其他公共市政管线报建
(1)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2)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3)  已上路网的1:500带地下管网的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城市规划建设区以外的长途管线可用1:10000地形图),其中1份由管线管理部门或设计单位标明拟建管线位置(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DOC文档);
(4)  规划依据图及附件(DWG格式CAD文件);
(5)  其他相关资料(要求取得的相关批复、协议和承诺等)(扫描图片)。
XB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市政)
情况一:道路、桥梁报建
(1)  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DOC文档);
(2)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3)  规划设计要点(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4)  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DOC文档);
(5)  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和方案审查意见书(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6)  省(市)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原件和经建委审定并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各一套(扫描图片);
(7)  施工图2套、电子文件1份(其中一套由道路建设业主及道路建设指挥部盖章)(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8)  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扫描图片);
(9)  设计要点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图片)。
情况二:与道路同步实施的市政管线报建
(1)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3)  道路管线综合图2套及其电子文件,其中1套由道路建设业主及道路建设指挥部盖章(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4)  其他相关资料(要求取得的相关批复、协议和承诺等)(扫描图片)。
情况三:其他公共市政管线报建
(1)  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扫描图片);
(2)  规划设计要点(扫描图片);
(3)  调查红线图(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已盖章)(扫描图片);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扫描图片或.DOC文档);
(5)  1:500地形图1份(有关要求同规划要点阶段)(扫描图片或DWG格式CAD文件);
(6)  设计要点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图片)。
八、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即时)→经办人办理(5个工作日)→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主管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经办人整理(1个工作日)→窗口出窗(即时)
九、办理期限
1、规划设计条件及定点蓝线审批(9个工作日)
2、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12个工作日)
3、报建图审查阶段(11个工作日)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8个工作日)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市政类Ⅱ)(12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
十二、表格下载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十三、监督检查
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8665078)
十四、咨询渠道
http://www.csup.gov.cn或0731-88665060
十五、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十六、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市政府二办公楼一楼南厅
申请表格下载.doc